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办法(试行)
admin - 2022年8月1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,构建和谐的健身环境,进一步贯彻浙江省体育局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通知》要求,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及杭州市体育局为民办实事措施,结合集团所属场馆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坚持“以人为本、注重实效、因地制宜、群众受益”的原则,将全民健身日活动与全年性、日常性健身活动相结合,突出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性、健身性、趣味性,最大程度地吸引群众广泛参与。
1.各场馆在开放时间内按照具体场次(时间段)或针对特定人群免费或低收费开放,由各场馆制定实施细则,可结合场馆实际适当增加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和项目。
2.如遇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或因天气因素等无法对外开放时,应提前发出告示,具体开放时间以各场馆公告为准。
1.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(活动)。有条件的场馆可承接各类体育赛事或文化活动,对社团协会、大中学校、街道社区等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可给予一定优惠政策。体育馆和体育中心每年不少于4次,游泳健身中心和大关游泳健身中心每年不少于2次。
2.举办体育讲座、展览等文化活动,各场馆可结合实际,举办相关讲座、展览等文化类活动,对非商业性活动可给予一定优惠政策。体育馆和体育中心不少于4次,游泳健身中心和大关游泳健身中心不少于2次。
3.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,体育馆和体育中心不低于1000人次,游泳健身中心和大关游泳健身中心不低于100人次。
1.元旦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、全民健身日(7:30-16:00)
2.元旦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、全民健身日(5:30-22:00)
1.元旦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、全民健身日(9:00-17:00)
1.元旦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、全民健身日(9:00-17:00)
游泳馆低收费:原价25元、30元、35元,现价12.5元、15元、17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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